近年来汽车保有量激增,交通道路事故频发,其中行为人在肇事后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案件日益增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案件的误判时有发生。导语:南京“宝马肇事案”持续发酵,上海交通事故的起诉时效人们关注肇事者最将会被如何定罪。但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有缺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的定罪往往陷入捉襟见肘的尴尬境地。
摘要:最高法院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解释》,上海交通事故刑事和民事确立了共同过失犯罪和过失教唆犯的理论,并且规定交通肇事只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的,若能赔偿全部损失或者无能力赔偿数额不足30万元的。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缺陷检讨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修改了现行刑法中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